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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2019年永州市社科基金招标项目补报通知
来自:科技处 时间:2019-11-14 浏览:0字体大小:

重要提示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此次为第二轮补报,20194月已提交过申报材料的老师如需更改申报内容,可以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并请在汇总表备注,二次申报。

3、申报汇总表需各学院分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存档。

4、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112510:00前,逾期提交不予上报。

校内各部门:
 2019年永州市社科基金招标项目补报工作已经开始,为认真做好第二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附件材料予以转发,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一个课题组原则上限投标一项课题。课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须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较强调研和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2、课题组成员应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领衔,并原则上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课题组成员一般1—3人,其中重点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多于5人。

3、凡往年已立项的永州市社科基金项目如未结题,本次不得申报。

4、课题申请人须遵守相关法律和学术道德规范,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国家、省、市、校级等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申报本项目,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申报材料,不得用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申请本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学术不端处理,取消立项并收回项目经费。

5、该课题必须于202011月底前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颁发课题结项证书。研究成果属永州市委宣传部、永州市社科联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我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上午10点前,请务必在此时间前将招标申请书、汇总表等材料(含电子稿)由科研秘书统一上报科技处422办公室。上报材料要求:《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6份),申报材料需用长尾夹夹好,申请书电子稿(word格式)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指定邮箱,一级文件夹以“部门+永州市社科基金项目”命名,子文件夹只以“申报者姓名”命名,纸质汇总表需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6381013

电子邮箱:1029084484@qq.com

附件材料下载


科技处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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