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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报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通知
来自:科技处 时间:2020-06-23 浏览:63字体大小:

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介,做好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的统一管理、永久典藏和集中展示工作,自2020年开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与中国版本图书馆合作建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并建立规范化的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和管理运行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出版物登记报送范围

2012年(含)以后结项并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公开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必须全部入库,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依照自愿原则登记入库。成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专著、译著、工具书、研究报告和论文集(不包括发表在期刊或论文集上的单篇论文)等。项目结项后,凡全国社科工作办提示“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名义出版”的成果不予入库。请各单位参照我校历年国家社科基金结项名单(另发至各学院)通知到人。

二、报送数量要求

2012年至2019年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2套,2020年(含)以后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报送3套;2012年以前结项的项目成果自愿报送1-2套。凡大型文献编撰类丛书等成果出版物可只报送1套。

三、登记报送程序

1.项目负责人在线登记出版物情况。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链接:https://xm.npopss-cn.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准确填写本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终成果出版情况。操作程序和填写要求请参考《成果出版情况填写操作手册》(见附件1)。

2.项目负责人将出版物纸质原件按规定数量交送科技处422办公室。

四、登记报送时间

对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版的成果,须在2020年9月20日之前完成在线登记和纸质报送;对2020年8月31日之后出版的成果,项目负责人须在成果正式出版后1个月内完成在线登记和纸质报送。

五、强调事项

设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物专库”是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宣传推介、更好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社会效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基金投入产出效益和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请各项目所在学院高度重视,及时足量登记报送本单位成果出版物情况;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登记报送所承担项目的成果出版物情况,全国社科工作办将以此作为项目负责人履行项目协议的必要内容,在系统中记入个人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人:王婷

电话:0746-6381013

科技处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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